本污水处理站负责处理脱硫制氢装置、焦油加氢装置系统和煤储运系统冲洗废水以及全厂生活污水。
考虑到工艺装置运行过程中存在不确定因素,本装置污水处理能力适当放大:生化处理前分馏塔、放空塔废水和氨及铵盐洗涤系统废水需要进行预处理,分馏塔、放空塔废水正常排放量为3m3/h,排放量为23m3/h,系统中设有调节池,这样该部分废水预处理能力按照6m3/h考虑;氨及铵盐洗涤系统废水排放量为10m3/h,考虑运行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处理能力按照15m3/h进行设计,这两类污水经过预处理后与其他重力流生产污水混合后的生产污水总量按照80m3/h进行设计,此外生活污水处理量按照30m3/h,煤运系统污水按照10m3/h考虑。这样废水总处理量按照120m3/h设计。
脱硫装置0.4m3/h高含盐废水处理能力按照1m3/h设计。